浓香型白酒国标(浓香型白酒国标号)
浓香型白酒的执行标准?
浓香型白酒是我国典型香型白酒之一,国家标准《浓香型白酒》(GB/T10781.1-2006)实施已有15年之久,新版《白酒质量要求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GB/T10781.1-2021)已于2022年4月1日实施,替代了《浓香型白酒》(GB/T10781.1-2006)。
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
GB/T10781.1,但名称修改为《白酒质量要求 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
名称中“白酒质量要求”指的是此标准只是白酒质量方面的要求,没有包括其他的相关标准。在2006版标准中包括GB2757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等其他标准。
浓香型执行标准?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浓香型白酒》GB/T10781.1-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其主要变化如下:
一、增加定义 明确标准 《浓香型白酒》GB/T10781.1-2006新标准代替了《浓香型白酒》GB/T10781.1-89和《低度浓香型白酒》GB/T11859.1-89两个标准,将两个标准合为一项。为便于区别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新标准中增加了浓香型白酒的定义,进一步强调浓香型白酒是以粮谷为原料,经传统固态法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成的,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是具有以己酸乙酯为主体复合香的白酒。
二、扩大范围 明晰分类 标准规定,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 高度酒 酒精度41%vol-68%vol;低度酒 酒精度25%-40%vol。 高度酒的上限由原标准的59%vol调至68%vol;低度酒的下限由原标准的35%vol调至25%vol,而上限由原标准的39%vol调至40%vol,从而扩大了标准的范围,适用性更强。
三、重新分级 品质升格 新标准分为优级和一级,去掉了原标准GB/T10781.1-89和GB/T11859.1-89中的二级,使分类更便于操作,去除了品质和口感较差的二级酒,更符合生产厂家的实际情况。
浓香型和酱香型白酒的执行标准号?
白酒的执行标准如下:
一、固液态的执行标准:
1、固态法白酒的执行标准GB/T10781。
2、固液法白酒的执行标准是GB/T20822。
3、液态法白酒的执行标准是GB/T20821。
二、不同香型的执行标准:
1、酱香型白酒:GB/T26760-2011。
2、清香型白酒:GB/T107812-2006。
3、浓香型白酒:GB/T10781-2006。
4、米香型白酒:GB/T107813-2006。
5、凤香型白酒:GB/T14867-2007。
6、浓酱兼香型白酒:GB/T23547-2009。
浓香型白酒标准?
浓香型白酒的推荐的国家标准是GB /T10781.1-2006,本标准规定了浓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适用于浓香型白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